财务作假,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审计所索赔,而相关审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也可能会被取消,并处一定罚金。
所有的财务造假都与公司高管有关,只要断绝了高管的推卸责任之路,上市公司造假的动力就可以消除大半。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手段1、利用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提高经营业绩,粉饰财务报告。
一般而言,国内的上市公司大多属集团型企业,无论是从公司结构、组织形式、还是经营涉足范围、各个运作环节等,大多处于一种复合形的多元架构。
其向公众披露的合并会计报表数据范围涵盖了母公司、子公司、各类合营公司、联营公司、及控制、共同控制、有重大影响等各类企业的经济活动情况。
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核算,但关联企业之间往往在整个集团内又相互配套,甚至互为商业购销客户,这些在理论上为上市公司通过内部交易调节合并数据提供了一个平台。
2、通过“泡沫重组”,或突击进行资产转让等方式,追求一种华而不实的短期逐利行为。
这种通过债务重组和转让资产等方式所获得的非经常性收益并不是总能得到,由于主营业务没有实际成长,这些企业在业绩大幅提升一两年后,往往又出现业绩大幅缩水的情况,投资者则因为只看重企业表面收益的增长而投资失败。
我国证券市场是zf主导型市场。
上市公司在初次发行阶段,证监会要求公司必须连续三年盈利,企业上市后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的主要方式是配股,导致很多企业为了利益进行财务包装。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起源,是由于公司管理者基于自利可能有操纵利润、虚报业绩的动机,作为财产所有者的股东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委托独立的审计人员对管理者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进行审查、鉴证和报告。
但目前注册会计师制度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财务造假行为不断出现,其原因主要是注册会计师制度本身存在一些问题。
1 康美药业案例回顾康美药业于200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一度位列中国企业500强。
2018年12月28日,该企业因涉嫌违规披露信息而被证监会调查。
2019年4月30日,康美药业公布被出具保留意见的2018年审计报告,声称由于会计处理错误多记了近299亿元货币资金。
康美药业市值从1 390亿元下跌近1 100亿元,每股收益从0.78元跌至0.37元,28万的康美股东惨遭“跌停闷杀”。
2 基于GONE理论的动因分析2.1 贪婪因子分析从2000年至今,康美药业共卷进5次行贿风波,先后贿赂证监会发行监管部李量、原广东省药监局监管处处长蔡明等人,单次涉案金额最高达500万元港币。
马兴田后解释称贿赂主要是为了公司发展。
此外,康美药业的部分产品质量也被检测出问题,曾出现违法生产紫草、部分中药饮片和菊花性状不合格、药品被定性为劣药等情况。
种种行贿行为和产品质量问题背后都反映出康美药业管理层道德水平低下,公司内部诚信建设缺失。
易倍体育emc网页版浅析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浅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亲,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大红花][开心],浅析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1)舞弊的主体是上市公司管理层。
(2)舞弊的客体是会计数据。
(3)舞弊不能改变企业的真实盈利状况。
(4)疏忽行为同属舞弊行为。
浅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分析以下是为您整理的相关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微笑]:在过去的2021年中,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作出了大额处罚,例如像乐视网及贾跃亭分别遭罚款2.41亿元,宜华生活及刘绍喜分别被处以600万元、930万元罚款,同济堂、张美华、李青夫妇分别被处以300万元、500万元罚款。
鉴证会对浅析上市公司的处罚1 康美药业案例回顾康美药业于200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一度位列中国企业500强。
2018年12月28日,该企业因涉嫌违规披露信息而被证监会调查。
2019年4月30日,康美药业公布被出具保留意见的2018年审计报告,声称由于会计处理错误多记了近299亿元货币资金。
康美药业市值从1 390亿元下跌近1 100亿元,每股收益从0.78元跌至0.37元,28万的康美股东惨遭“跌停闷杀”。
2 基于GONE理论的动因分析2.1 贪婪因子分析从2000年至今,康美药业共卷进5次行贿风波,先后贿赂证监会发行监管部李量、原广东省药监局监管处处长蔡明等人,单次涉案金额最高达500万元港币。
马兴田后解释称贿赂主要是为了公司发展。
此外,康美药业的部分产品质量也被检测出问题,曾出现违法生产紫草、部分中药饮片和菊花性状不合格、药品被定性为劣药等情况。
种种行贿行为和产品质量问题背后都反映出康美药业管理层道德水平低下,公司内部诚信建设缺失。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包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等);
内幕交易;
短线交易等。
投资人(包括股民)可以就信息披露义务人(也就是所投资的上市公司)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索赔诉讼。
我问得是浅析上市公式不是康美公式:企业价值=(P/
E)目标企业的可保持收益。
企业的可保持收益是指目标公司并购(交易)以后继续经营所取得的净收益,它一般是以目标公司留存的资产为基础来计算取得的。
每股税后利润的计算通常有两种方法:1)完全摊薄法:用发行当年预测全部税后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数,直接得出每股税后利润。
2)加权平均法:计算公式如下:每股(年)税后利润=发行当年预测全部税后利润÷发行当年加权平均总股本数=发行当年预测全部税后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数+本次发行股本数×(12-发行月数)/
12]。